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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师资,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行业精英以及 创业 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国标代码:1630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 证书 :符合西交利物浦大学 毕业 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英国利物浦大学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 六级 考试 ,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本科分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入本科批次;在 广东 省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列入“综合评价”批次;另外在 江苏 省还增设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列入“综合评价招生”专项。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 就业 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平衡。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 高考 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 高考志愿 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 志愿 填报。学校目前开设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
2022/23学年入学的 新生 在 大一 第二学期可在所有本科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为了确保持续稳定的学术规范和教学质量,选择相关专业需满足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1) 修读所选专业要求的所有先修课程;
2) 部分专业需要参加所选专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选拔性测评,该类测评可通过培养方案内的学分课程的考核、作品集审核、 面试 和/或特定专业规定的考试进行;
3) 部分专业会对大一第一学期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的学业成绩有特定要求。
关于专业选择的具体细则,学生可在入学后参考《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政策》。
在2022年实施新高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2022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对于超比例进档的同分考生,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2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费用
学费 :2022年本科新生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8,000元;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按照苏价费函(2016)23号文件执行)。
住宿费:大学 宿舍 由属地*统一建设并管理。大一统 招新 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四人间宿舍,住宿费用为 2,200 元/学年。学生进入 大二 后,大学根据学生就读专业所在地及*提供的房型进行二次调配;根据学生就读专业所在地及*提供的房型不同,住宿费用为 2,200 元/学年-14,640 元/学年不等。
代收费:2,000元/学年(含教材费、打印费等,多退少补,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邮编:215123
*:0512-88161888
邮箱:admissions@xjtlu.edu.cn
网站:
西浦招生官微:XJTLU-Admissions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 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1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7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5‰),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中国*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是首批中瑞智能*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 of Ulster,UK (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ngineering in Mechan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机械及*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Technology with 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确定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非平行志愿: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1〕4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学生可以全部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2年或1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阿尔斯特学院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外,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有本科生奖学金、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4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学校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咨询*: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账号: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西安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有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本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校区分布: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0700。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人民*共建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普通文史、综合改革、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国家、地方)、艺术类(美术)、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南疆计划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西安理工大学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分数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理工大学和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仅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由中澳双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采取“4+0”培养模式,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由西安理工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按艺术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通过考试确定具体学习专业。
艺术类(美术)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接收考生档案后,按照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测试拟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西安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奖、贷、助、补、减”等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多位一体、多措并举的全年级全过程考核的荣誉表彰及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传真:029-82312504 邮编:710048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西安理工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金博宝188官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安中外合作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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