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博宝188官网>研究生>正文

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08日 10:13金博宝188官网

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

2018年河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96年历史。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5.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至少在所报考学科门类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中下旬(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具体安排请及时登陆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没有进行网报者,不可参加考试。考生将整理完备的报名相关材料2017年12月31日前交至河北大学研招办(也可通过邮局EMS邮寄)。

3.报名费:160元/人。缴费方式请于2017年12月底登陆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三、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

2.普通招考

四、考试时间

2018年3月8日-9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河北大学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4室)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3月10日-3月11日初试。复试时间与初试成绩同时公布。

五、报名相关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下载: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如为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7月初补交),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6.政审表;

7.往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其他

1.我校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名单将会在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报考未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的导师。

2.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2日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河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118金宝搏app下载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报名程序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一般为11月份。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须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联考科目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联考设置了两个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2023年河北大学MBA研究生的学费多少?
2023年河北大学全日制MBA研究生的学费为18000元/年;非全日制MBA研究生的学费为12000元/年。
如你还身处迷茫之中,可直接点击下方图片,可立即领取课程,助力快速提高成绩,成功上岸!

2022年河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河北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北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75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概况: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艺术 学12大门类。学校现设有8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拥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 资格。

(六)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河北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 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

五四路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七一路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裕华路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 河北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 学习 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 高考 成绩为录取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材料类、环境工程、药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智能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医学、中药学等专业。说明: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和培养,包含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专业。其中,环境工程专业不招色弱考生,环境科学专业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动画、应用物理学等专业。说明:物理学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和培养,包含物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两个专业。其中,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色盲考生,物理学专业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四)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质量管 理工 程、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志愿 ,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在 内蒙古 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 北京 、 天津 、 湖北 、 江苏 、 福建 、 海南 6省(直辖市)对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 辽宁 、河北、 山东 、 浙江 、 重庆 5省(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开设有英语、日语、俄语课程,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书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二)对于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一)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学(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各生源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各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各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五)管理学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是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共同建设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下设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6个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学院所有专业均采用英语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6个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河北省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ISEC项目所有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ISEC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学生符合河北大学本科毕业条件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河北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符合相关要求可进入国外 大学学习 ,如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国外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招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招生、内地 西藏 高中班招生、国家民委专项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 ,各专业(类)收费标准如下:

(一)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0元。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二)管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学费为每生每年22000元。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三)国际学院ISEC项目专业(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元。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四)文科类专业(外国语类除外)学费为每生每年5060元,理科类及外国语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390元,医学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72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省*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校园无息救急借款、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依托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设立有专项奖学金等资助;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对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合作办学和ISEC项目专业)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六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071002

招生咨询*:0312-5079698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金博宝188官网。

与“河北大学理工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更多




联系我们-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金博宝188官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