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整理了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3年emb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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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已公布,详情如下:
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下载网址:
);
2、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网址:
);
3、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
);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7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2014年9月7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9月16日前,申请者须登录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3、申请材料
2014年9月16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者还应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初审与复试
1、各学院(系、所、中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
3、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都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规则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与公示
1、接收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3、2014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六、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s@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zsxx/dtxx/35835.htm)。
八、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3年emb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3年e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官网发布的《2023年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
一、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项目简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学位项目创办于2000年,是中国最早开设EMBA教育的项目之一。二十三年的积淀,国发院以经济学与管理学为翼,以中国高校领军的国家高端智库为独到优势,帮助企业家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提高应对商业环境变化的能力,从而精准把握商业机会。立足全球视野,扎根中国现实,通过看势寻道,保持和振奋旺盛的企业家精神。面向未来,用学识、能力、责任和担当为自我赋能。
国家智库高屋建瓴
北大国发院是国家重要智库,重量级智囊人物云集,在高校智库中遥遥领先。智库中的EMBA先见国家发展之势,先谙产业变迁之律。
学术重镇智慧引领
林毅夫、周其仁、张维迎、姚洋、黄益平、陈春花、杨壮、胡大源、张黎、马浩、宫玉振及众多专家学者,与智者同行,时不我待。
精品课程系统前瞻
国发院EMBA特色课程二十三年与时俱进。课程架构以系统知识、文化积淀、前瞻判断、创新技术、全球视野为体系,形成了内省、远见、创新、团队、行动五大模块。
北大双园比翼双飞
北大国发院坐拥北大两处独一无二的校区朗润园和承泽园。双园同为百年皇家园林,见证了北京大学从诞生到推动国家进步的历程,与未名湖、博雅塔并列为北大地标。
政商学校友全球汇聚
北大国发院同时开展本硕博、MBA、EMBA、DPS、EDP、CHO100、木兰学院等项目教学,并承办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培养全球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组织成员。二十八年积淀,校友政商学三界汇聚,国发人遍布全球。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三、培养方式
学制:2年
入学时间:2023年9月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授课时间:必修课每月授课四天,选修课根据课程时长安排
授课语言:中文
四、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依《北京大学章程》,经学校批准,获得由北京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申请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10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六、选拔方式
采取“申请审核-报名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申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EMBA联考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北京大学不接受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亦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七、申请程序
1.申请材料包括
正式报名表一份,含个人信息、工作及公司信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社会职务、荣誉和奖励、附加信息、学费来源说明、报考人自述、推荐人信息等。
推荐信两封(中英文均可)
学历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身份证
名片
照片
2.资格初审
申请人完整填写北大国发院EMBA申请资料后,由国发院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面试。
3.面试
面试当日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4.笔试报名
联考笔试报名时间、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同。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联考笔试报名,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笔试。
5.联考笔试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联考笔试将于2022年12月举行。
八、学费标准
以《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2022年北京大学EMBA学费为72.8万元人民币。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含推荐免试生8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推荐免试生
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月1日 ,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安排地点请于2006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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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院系代码为“ 029” ,专业代码为“ 030180” 。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
②外语(201英、202俄、203日、210法、211德任选其一)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四)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俄语、日语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七)调剂录取
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事宜。
三、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部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
四、培养
2007年我校招收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
第一、二学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修读研究生公共课和法学专业课程,法学专业课程将由北大法学院派出骨干教师承担主要授课任务;
第三学年,在北京大学校本部学习,学生主要是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接受校本部相关部门的就业指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探索真正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法律的培养模式,我校自2004年底开始,实施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该方案要求:
1、夯实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入学后前一年半,要求学生通过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夯实法学理论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
2、分专业方向进行针对性的培养。自二年级开始,在法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拔。已经试点开设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医事法九个专业培养方向及相关专业课程。我校将在上述专业方向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市场需求和试点经验,进一步调整、充实专业培养方向的设置。
3、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具有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者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4、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累计完成至少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实习的时间将从第二学年开始,尽量安排在假期进行,每次实习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5、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我校与深圳和北京的相关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法律实务实习基地,可供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习,学生也可以自己联系其他实习单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来自立法、司法、*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以小语种报考的考生,由于深圳研究生院仅开设英语课程,故学生入学后可改修英语。
五、学位授予
3年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为76000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其中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30000元,第三学年交纳16000元。学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全部学费均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统一收取。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法学院接受社会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将获得总额为26000元的助学金,即第一和第二学年在深圳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第三学年回本部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助学金,上述助学金标准均按每年十个月发放,具体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施。
八、住宿
学生在深圳研究生院就读期间,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及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
由于北京大学校本部住宿条件的客观限制,在校本部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宿舍。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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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邮编100871)*:(010)62755028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网址:
深圳研究生院咨询*:0755-26035339
深圳研究生院网址:
/
北京大学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邮编:100871)*:(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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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
注意几点变化:
1,北京大学招生人数大幅缩减,去年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35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年只有200人,而且有80人免试推荐生,也就是说只有120人可以通过考试进入北大;从270到120,足足比去年少了150人!
2,在深圳学习时间增加(深圳研究生院条件有多烂有目共睹):“本专业前两年半在深圳全日制授课”;
3,学费大幅上扬,去年的22000已经让多少人欲哭无泪,今年干脆再加8000,达到30000(前两年);
4,仍然不能享受奖学金,只有生活费补助,所有的奖学金都是“法律硕士除外"
北大是不给具体书目的,导师可以登录北京大学官方网站查看法学院师资。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
补充回答:
北大法硕课程
法律学系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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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02910140 课程名 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240 课程名 法理学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341 课程名 中国法律思想史专题(1)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342 课程名 中国法律思想史专题(2)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440 课程名 西方法律思想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540 课程名 中国宪法专题研究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640 课程名 外国宪法专题研究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740 课程名 民法总则专题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840 课程名 物权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940 课程名 民法专题——债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040 课程名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140 课程名 《比较民法》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240 课程名 行政法原理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341 课程名 行政诉讼法原理(1) 学分 2.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342 课程名 行政诉讼法原理(2) 学分 2.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440 课程名 刑法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1540 课程名 刑法各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640 课程名 外国刑法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740 课程名 犯罪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840 课程名 比较犯罪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1940 课程名 中国刑事诉讼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040 课程名 外国刑事诉讼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140 课程名 中外监狱制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240 课程名 刑事侦查原理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340 课程名 刑事证据理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440 课程名 司法鉴定学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2541 课程名 中外民事诉讼理论 (1)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60.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542 课程名 中外民事诉讼理论 (2)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60.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640 课程名 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740 课程名 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2840 课程名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940 课程名 国际法基本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040 课程名 联合国与国际组织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140 课程名 中外关系史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240 课程名 中国法制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340 课程名 外国法制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450 课程名 比较法总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550 课程名 立法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3650 课程名 现代西方法律哲学选读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3750 课程名 中央国家政权机关建设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850 课程名 我国地方政权建设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950 课程名 中国民法史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050 课程名 外国行政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250 课程名 中国刑法史 学分 3.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10 课程名 公务员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30 课程名 比较刑法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50 课程名 劳动改造法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550 课程名 比较青少年法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650 课程名 犯罪学研究方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750 课程名 司法制度理论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4850 课程名 司法精神病学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950 课程名 中国仲裁制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050 课程名 经济仲裁和经济审判专题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150 课程名 国际空间法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5250 课程名 国际法案例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350 课程名 中国与国际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450 课程名 国际法英文原著选读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550 课程名 国际海洋法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660 课程名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学说史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760 课程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5860 课程名 法医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960 课程名 犯 罪 学 专 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060 课程名 监 狱 法 总 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160 课程名 婚 姻 家 庭 继 承 法 研 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260 课程名 著 作 权 法 专 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360 课程名 计 算 机 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460 课程名 专 业 英 语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560 课程名 社 会 主 义 宪 法 史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660 课程名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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