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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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艺术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文化厅,是经省政府、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国立公办普通中等艺术学校。学校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56号,地处浑河南岸、富民桥南端,毗邻沈阳国际会展中心、沈阳奥体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学校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辽宁省文化干部训练班。1957年改建为辽宁省文化干部学校,“文大”前为辽宁省文化艺术战线培养了大批文化干部和艺术人才。文革期间停办。1979年恢复文化干部训练班,1980年正式成立辽宁省文化干部学校。

1985年辽宁省文化厅批准组建了辽宁省图书馆职工函授中等专业学校,1988年4月22日更名为辽宁省文化艺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划归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统一管理。2001年11月更名为辽宁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附属中专。2002年4月25日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附属中专转制为普通中专,更名为辽宁省文化艺术学校。2004年12月更名为辽宁省艺术学校。

学校在历年由盛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过程与教学环节评估中,多次被评为合格学校、优良学校。学校依托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和辽宁艺术职业学院,办学条件充实,教学实力充足,师资力量雄厚,艺术氛围浓郁。艺术专业教水准在全省始终处于一流水平。

学校现有2万多平方米的花园式校园,1.8万多平方米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楼和学术报告厅。设有设有戏剧排练厅、台词教室、语音室、摄录编教室、播音教室,画室、美术电脑设计室、展览室,琴房、音乐教室、器乐合奏室,舞蹈排练室,欣赏室,文化课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学实习剧场和学生宿舍、餐厅、浴池等完备完善的教学、实习、排练、演出和生活场所及设施。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设有专职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为学生提供服务,保证学生生活和科学引导学生成长。

学校坚持以艺术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升学和就业市场为导向,重点开办特色专业。现全校共设五个系部:戏剧系、美术系、音乐系、舞蹈系和基础部,开设了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声乐)、音乐(器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歌舞方向)、美术绘画、美术设计等专业。

学校现有专职教师10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5人,讲师48人。学校还聘请了在国内艺术界及艺术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师。

学校成立以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人才,造就了一批艺术尖子和艺术精英。其中多人在众多国内外文化艺术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包括德艺双馨大赛、艺术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全国推新人大赛、全国“桃李杯”舞蹈大赛中荣获的多项大奖。还有一批青年文艺新秀正活跃在国内外文艺舞台和影视屏幕上,成为艺术银河中星光闪烁的佼佼者。

学校毕业生升学率、就业率在逐年提高和递增,除大批毕业生升入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艺术院校继续学习深造外,部分毕业生被省市县区广播电视台站、文艺演出团体和院团、艺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艺术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广告公司和印务公司等录用,就业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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