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

  • 学历层次: 本科
  • 学校性质: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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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3段40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05%,或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办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建议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业学习。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辽宁省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龋其他省(市、自治区)投档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办规定执行。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投档时录取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专业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适当照顾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设分数级差为10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总成绩加上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临床医学(英语班)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实行动态管理。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控制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6、其他说明问题: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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