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录取人数以本院招生计划数满额为止。 3、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4、调档比例:录取时按120%调档。 5、无男女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录取时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按体育类考生控制分数线录取。 9、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扶持贫困学生设立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0、录取考生入学后可以在规定时间自愿调换一次专业(不收费)。 11、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