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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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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在进行志愿报考以及选择学校时,招生简章极为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考生对学校有更多的了解,小编整理了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要求,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全面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12776报考代码:9005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学习形式:全日制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地点:山西太原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要求,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使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审定单独招生计划、章程、工作实施方案、录取控制线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单独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拟定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报名、命题、组考、评卷、录取、后勤、保卫、监察等工作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单独招生各项具体工作。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专业21个,计划630。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履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同时符合教育部对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二)网报时间:5月20日8:00-22日18:00。  
(三)报名网址:www.sxkszx.cn(山西招生考试网)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待定(根据疫情适时公布)  
(五)报考信息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此表可在我院招生网下载,加盖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公章有效);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七、考核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使用毕业生结业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测试成绩确定  
文化素质成绩按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进行平均折算,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职业素质,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沟通能力及职业技能等。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比3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比70%。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折算成绩x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x70%  
受疫情影响,学院单独招生信息确认、测试时间和方式将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站、公众号的公告。  
(三)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并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三)学院将及时在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单招工作安排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五)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证颁发等方面均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六)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由学院负责组建,《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作为考生档案内容。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由考生自行领取,在新生报到时交给学院。 

九、监督、申诉机制 

1.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全面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单独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作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报名、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申诉电话:0351-7820623  
举报信箱:sxykjijianjiancha@126.com  

2.单独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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