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师范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收费标准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文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元/年·人。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招生条件
1、身体健康要求及本科英语专业口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成绩为“良好”以上(含 “良好”)。
2、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体育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招考委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办法
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综合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成绩录取。
审核通过的免试中职生按照招生计划和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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