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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录取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志愿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办协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文科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理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上海市和浙江省: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6.对于上海考生,学校将在招生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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