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
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