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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三)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100分)以上,“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60分)以上,其余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应用统计与计算科学类(按大类招生,一年后分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两个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其余理工科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四)护理学专业不招无志愿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五)“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低于学院首轮投档线的考生不能转专业。(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八)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到第二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录取,其余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龋(九)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十)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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