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贵州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贵州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及第二学士学位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五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贵州省、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系统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录取子系统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仅招收男性考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要求。在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校区(花溪)就读,执行军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愿须坚决,年龄为2002年1月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17.5≤体重BMI<30,BMI≥28的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要求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空腹血糖<7.0mmol/L;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通过视力手术矫正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无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扁平足、腋臭、瘢痕体质及色盲、色弱等情况,无肾结石、胆结石等疾病,无哮喘等既往病史,其它身心条件须达到国家最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实验班学生身心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学校要求应征入伍。2、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3、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4.绘画、环境设计、雕塑、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若在读期间申请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则由北阿拉巴马大学按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奖助(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学习期间选择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新生报到及复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学,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预征入伍实验班)的学生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区由人武学院进行培养和管理。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护理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类、土木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新生外,其余新生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最终安排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贵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核准下达计划数执行。
招生专业见附件一。
三、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2022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上述报名资格条件须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一)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5日
(二)办法: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同时必须将以下资料扫描后上传: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其中须有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申请表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由所属中学在每页盖章,学生本人签名;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属中学盖章);
2.考生连续三年实际在读学籍证明(往届生学籍证明由原学籍所属中学出具);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因申请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影响审核者责任自负。
五、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名单进行核对,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随后按要求报教育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同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将根据计划,按照高考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录取专业为大类的考生,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七、监督检查
(一)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平化。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材料准备,提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学校将在考生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开展考生资格核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八、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
附件一:贵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一:
贵州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省份 | 专业名称 | 包含专业 | 科类 |
安徽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福建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历史类 |
农林经济管理 | 历史类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类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水利水电工程 | 物理类 |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物理类 | |
甘肃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广东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新闻学 | 历史类 | ||
广西 | 工业设计 | 理工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贵州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历史学 | 文史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药学 | 理工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
人工智能 | 理工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
物理学 | 理工 | ||
英语 | 理工 | ||
海南 | 英语 | 综合改革 | |
河北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物理类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类 | ||
药学 | 物理类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物理类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河南 | 安全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
历史学 | 文史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英语 | 文史 | ||
黑龙江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工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湖北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物理类 | |
湖南 | 环境工程 | 物理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类 | ||
英语 | 历史类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历史类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历史类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吉林 | 冶金工程 | 理工 | |
英语 | 文史 | ||
江苏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 物理类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江西 | 冶金工程 | 理工 | |
化学类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 理工 | |
物理学 | 理工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 |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
辽宁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内蒙古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物理学 | 理工 | ||
宁夏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青海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山东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综合改革 | |
英语 | 综合改革 | ||
人工智能 | 综合改革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综合改革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综合改革 | |
山西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陕西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英语 | 文史 | ||
四川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新疆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 理工 | |
云南 | 地质类 | 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 理工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 | |
浙江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综合改革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综合改革 | |
汉语言文学 | 综合改革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 综合改革 | |
重庆 | 制药工程 | 物理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注:各省(区、市)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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