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新疆定向选调生高校名单2023 山西2023定向选调生学校范围,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河北省2023年定向选调生大学名单
河北省定向选调生高校名单有东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等。
1、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
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3、华东政法大学。
位于中国上海,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山西2023定向选调生学校范围
山西2023定向选调范围为清华大学 2023 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L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主要为山西省省直机关。根据考生志愿, 也可选调到设区市的市直机关工作。
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 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期间取得)。
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 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大学本科生 1996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1993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 1989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 2 岁。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023年青海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
2023年青海定向选调生选调的公告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从11月14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及时进行考试申请。下面是我整理的“2023年青海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青海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开展青海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定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选调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00名。
不含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民办分校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各类成人教育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毕业生,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
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截至录用报到前须满1学年以上);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受过处分的人员;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考生请于 11月14日9:00起 登录青海省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查询选调专业和选调单位信息,逐项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青海省2023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学校有关部门核准推荐。
(二)组织推荐
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逐项确认报考信息,上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图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图像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考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按照修改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手机短信通知或报名系统内通知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段,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尽可能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及西宁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下集中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将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签约和公开择岗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依次自主择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姓氏笔画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考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视情决定是否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不需要缴纳体检费。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查核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张彩色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具备四项条件之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九)公示、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拟选调人选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十)调剂和递补
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同类选调专业、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依次调剂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在学历、专业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商用人单位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
(十一)录用
选调人选确定后,选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到岗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二)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表现优秀的列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
(四)选调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协议》。选调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应办理辞职手续,并退还安家费等相关费用。
(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温馨提示
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选调要求,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报名系统中查看),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对待每一个选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971—8482474;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监督电话:0971—12380。具体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附件: 青海省2023年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2日
2023年河南省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选调范围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选调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390名,其中,省直选调生60名,省辖市市直选调生330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3年底。硕士研究生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如期毕业的也可放宽至2023年底。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境外高校考生本科阶段须在国内高校就读。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1月21日10:00登录河南省选调生报名网站(xds.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nbys.haed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260×320像素,50-100kb,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等待报名资格初审。除河南大学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8:00外,其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8:00。报考人员参照志愿代码表(附件2、3),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其中,最多选报1个省直岗位。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2日前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0371-61179352、61179396),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编450016。其中,河南大学报考人员须于11月24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学校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各省辖市招录数量1:1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考人选,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于12月2日前统一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由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审核合格的,于12月14日9:00至17日9: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提供影响录用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2022年12月17日进行,共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共设郑州1个考点。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点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笔试成绩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省直岗位的面试在郑州进行,省辖市市直岗位的面试由各省辖市分别组织。参加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面试第二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奖惩等情况。政治上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一律不录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3年8月印发录用通知,8月底前到岗工作。
(六)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可结合对口关系,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中,省直选调生第1年到村任职(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市直选调生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要及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省辖市市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四)服务年限。省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考试相应准备工作。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疫情防控等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5805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61179396
技术操作咨询电话:0371—56683837
1.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范围高校名单
2.省直选调生岗位需求及志愿代码表
3.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4.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原文标题: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career.fudan.edu.cn/News/newsList.html?cateid=e8ef0ca1-2485-5efd-b085-39c8cac57b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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