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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对填报志愿的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四家子村委会金汇大路62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用于缓解学生生活困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设立学费减免政策。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四、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不能满足其进第一专业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志愿、高考总成绩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3+1+2”历史类)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文综(历史+选考科目分数总和)、外语、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3+1+2”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理综(物理+选考科目分数总和)、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五、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第六章 补充事项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与金丰大街交汇
联系电话:0431-81636255、81636256
联系人:王鹤逸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长春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指南为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及 吉林 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于2021年组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政策,我校特制定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指南。
一、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 高考 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 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毕业 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 就业 人员以及符合“一村一名 大学生 村医计划”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报名。
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选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类型。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30日(每天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2021年10月1—12日(每天9:00时—16:00时)。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相关证件及《吉林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身份界定审核表》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相应部门完成身份界定。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的户籍、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用人单位员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界定由人社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身份界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实施。
2.考生按照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9月15—30日)进行网上报名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21年10月1-12日)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与身份证信息采集。
(四)考生体检及医疗检查
2021年普通高 校招 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陈述本人既往病史。体检时间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0月20日。
二、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2.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等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6—7日(具体时间以《准 考证 》公布时间为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考生所在地区(市、州)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学校自定。测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实际通知为准。
(二)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三、 学费 与资助政策
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我校备案的学费标准进行收取。
资助政策: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要求,做好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根据《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21〕18号)的通知,对以“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被录取的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四、招生专业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我校拟投放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营养、卫生检验检疫技术、临床医学(只面向长春地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中医学(只面向“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针灸推拿(只面向长春地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等专业。具体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实际批复为准。
五、培养方式
学校将针对不同生源群体,拟采取分类教育教学方式。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全日制授课,学制三年;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等群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拓展就业 创业 本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4825118 84844694
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生关注热点问题
1.考生如何获取扩招准确信息?
答:考生可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各大主流媒体发布的扩招专项信息及宣传报道。甄别虚假宣传,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补习班,谨防上当受骗。
2.高职扩招录取办法?
答:高职院校依据经审核公布的招生章程,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例核定录取成绩,择优录取;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3.高职院校对扩招入学的学生采取哪些教学形式?
答:针对不同生源群体,采取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形式,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做到“不降标准、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4.高职扩招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如何规定?
答:高招扩招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非扩招专项试点班。
5.高职扩招学生的 学习 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考生不同群体,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在高职学校全日制上课,学制为三年,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用人单位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等群体可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6.扩招考生是否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答: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招聘 、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7.2021年高职扩招开学时间?
答: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 新生 在2022年春季入学。
8.扩招的学生如何收取学费?
答:学生取得招生院校的录取资格后,要按招生专业收取学费,学费收取的方式为一年一交。
9.升入高职院校的学生享受哪些资补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学生入校后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奖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10.退役军人升入高职院校后,如何收取学费?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金额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资助金,其他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11.考生修满学制后获取什么毕业证?
答: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证 书 。
12.什么身份可以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
答:只有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才可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只招收长春地区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中医学专业招收全省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
13.“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培养的对象?
答:重点面向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年龄须5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医生有意愿到缺少村医的村卫生室执业,签订服务协议后可报名参加。没有大专学历村医或者现有村医年龄较大(原则上超过55周岁)的村卫生室,在无人报名前提下,个体村卫生所村医或其他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并承诺到村卫生室执业不少于5年的,可参加报名。目前在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可考虑纳入培养范围,包括面向村卫生室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报名考生须承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培养的村医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或协议书,强化履约管理。
长春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吉林:长春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乐群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3291号。
知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柳莺西路1188号。
第二部分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图书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科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人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经济与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人工智能(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五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阿拉伯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第三部分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建有健全的资助体系,设有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勤工助学、新生特困生活补贴等资助政策;通过“爱心百日行”,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送去学校的爱心资助物品。学校还积极加强社会资助项目引进力度,设有助学金社会资助项目;通过不断努力,学校基本实现了在校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全面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部分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应用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投档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专业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数学、语文、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科目总分的70%。
(二)艺术类专业
我校投放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若该省份艺术类专业有统考规定,考生需持有该省该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为省统考成绩;若该省份无艺术类专业统考规定,考生需持有该专业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经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者,按(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择优录取。
(四)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其他说明
1.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是我校与吉林省知合动画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表演专业是我校与长春伍陆柒捌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人工智能专业是我校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是我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办学专业。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塞基诺谷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就读。
4.英语(五年制)专业:采用“英语+小语种”复语人才培养模式,分别为英日双语、英俄双语、英韩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法双语。
5.国际教师教学学院旨在培养能够用英语讲授基础教育阶段学科课程的优秀人才,学院将通过考试的方式从当年入校的相关专业选拔一定数量的新生转入相应专业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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