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东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辽宁高考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及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大学名单报名条件)相关的问题,今天,金博宝188官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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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文章,供广大考生查阅!!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2014年我校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单独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见附件1。
高中阶段在832个贫困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报名表
考生如实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
2、中学审核推荐
所在中学如实审核《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学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对填写不全或缺中学盖章的报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并为学生出具中学证明,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复印件等材料。
3、录制面试视频
考生按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面试试题》的面试要求,将作答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
4、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①中学审核认定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
②高中三年成绩单(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③学籍表或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信》(选择两名教师为推荐人,其中一人为班主任,推荐人签字须手写)
⑤中学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⑥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⑦身份证复印件;
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报告》(考生手写);
⑨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⑩面试视频光盘(信封封装)。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⑩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面试视频文件还需发送到ddzsb@qq.com。材料不全或无学校公章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审核。
请考生所在中学收齐本学校考生的报名材料,并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统一EMS快递(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不接收其他快递)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候选考生确定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高低分省排名确定候选考生名单。
2、候选考生公示
候选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5月20日后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和中学进行公示。候选考生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
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100人,初步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
1机械类(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理工四年15
2冶金工程理工四年15
3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理工四年15
4能源与动力工程理工四年10
5应用化学理工四年15
6采矿工程理工四年10
7矿物加工工程理工四年10
8土木工程理工四年5
9资源勘查工程理工四年5
我校将根据各省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5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录取
我校确定的候选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辽宁高考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及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大学名单报名条件
,继续实施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如下:
(一)实施区域
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蒙、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二)报考条件
1.考生报考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均须在实施区域范围内,且考生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须具有在实施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须在同一县(市)。
2.考生报考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须具有在实施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须在同一县(市)。
(5)高考总成绩(加分总分)须达到辽宁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三)招生办法
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1)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视情况确定进行一次或是两次)。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
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一批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投档规则:先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再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四)公示及责任追求
1.考生资格名单和高校录取名单将在省、市、县招考部门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我校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须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市、上海市和江苏省除外)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了发展农村教育,为农村培养优秀师资,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范围为公费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为75名。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性质
文科类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公费师范
理科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英语
三、报名方式
请考生于4月20日-5月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
四、报名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和省级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请考生于5月30日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6月10日前,初审合格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打印准考证。未按时进行考试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无效。
五、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笔试。
高考状元多少分:语文、数学。
考试时间:6月14日。
考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六、选拔录取
1.成绩划线
根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按专业类别分别排队划线,确定合格名单。
2.审核公示
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合格名单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审核通过和各级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
3.填报志愿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须在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须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别的专业。未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或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4.高考录取
(1)对于高考批次志愿符合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的入选考生,我校按高考实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后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在考生入选专业类别范围内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无加分情况下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高考批次志愿不符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七、监督机制
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选拔工作。
2.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于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有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687511,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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