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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拓展:
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一所新成立的院校,学科设置和师资力量尚不完善,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尚未达到一定的标准;
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就业前景不明朗,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不能保证;
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费较高,学生的财务负担较重;
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校园环境和生活设施尚不完善,学生的生活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东北大学在秦皇岛市的分校,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是一所以工学类为主,理工科为主,综合性大学。学校成立于1996年,是河北省首批普通高校之一,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河北省高等教育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00余人。学校现有学生近20000人,其中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3000余人。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开展留学生教育:
引进国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与世界高水平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位列140名)合作举办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培养掌握前沿智能科技、具有全球视野的交叉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英国邓迪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合作科研等形式的实质性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海内外影响力。
2022考研东北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考研的同学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会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终生目录,大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备考,考研报名及参加院校的考研初试考试,我们整理“2022考研东北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东北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什么时候公布?
计算机专业是为面向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要,在计算机工程应用、计算机项目管理等方面为用人单位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时间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简公告(因为一旦目标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报考的学校时,需要再找新的目标院校,没准到时候备考资料都要换,不要做无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招简中的报考条件、学费学制、初试复试条件与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提前了解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历年东北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2022考研招简目录公布后,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记得关注哈!)
东北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东北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院校及专业
如何查询考研院校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首先找到要查学校的主页,找他们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业一栏,就可以找到他们的最新考研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或者进了主页后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栏,也可以找到。
哪里可以查考研用书和考试科目:
1、研招网或者招生单位官网的专业目录可以查各个专业的考试科目。
2、招生单位官网可以查考研用书,但不一定所有单位都公布了参考书目,有的招生单位只公布了考试大纲。
计算机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结构:
程序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梳理:
1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各类排序算法的特点及比较2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堆排序3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带权图的最短路径算法及应用4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m阶B树定义的理解5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无向连通图特性的理解6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森林与二叉树之间的转换以及转换过程中结点7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完全二叉树中有关结点个数计算8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二叉树的遍历9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线性表中单链表相关算法设计与实现10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队列和栈结构的概念理解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东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北大学 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和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5760—624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标准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五条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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