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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2013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民族专项计划;全国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港澳台侨招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录取额满,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单独的院校代号(投档单位)招生。在学校投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对于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认可所有在该省(区、市)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会计学、市场营销和国际商务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学校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双方为西南财经大学和美国特拉华大学。该机构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数学及物流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适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录取规则。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院内转专业,转入专业必须是在读人数小于教育部批准的最大办学规模的专业,且转入后该专业人数不得超过最大办学规模。
第十九条 学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金融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和经济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的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举办“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新财经+新工科”跨校跨学科教育模式,开设金融学(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专业。采用“1+1+1+1”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学籍所在学校学习,第二学年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第三学年集中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双方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授课。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上注明西南财经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传真: (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1USA02DNR20191972N),西南财经大学和美国特拉华大学共同建设的以数据科学为特色的新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将从2020年开始招生,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H)、金融数学(020305TH)、物流管理(120601H)三个本科专业。
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隶属于西南财经大学,其英文译名为SWUFE-UD Institute of Data Science at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作为部属财经类院校首家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以数据科学为培养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本土国际化路径,采用国际化课程体系设计,中美精英师资团队共同授课,以培养具备扎实的数据科学理论基础和广阔的数据应用视野、具有全球胜任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为基本目标,努力打造跨学科交叉领域的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高地。
2. 中美强强联手:
西南财经大学三个专业对应的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在2017年全国学科评估中都属于A类学科。美国特拉华大学是著名的“公立常青藤”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743年,USNEWS全美公立大学2019年排名38位;根据最新的College Factual分专业2019年排名,特拉华大学的管理信息系统在147所院校中排名26,金融学在389所院校中排名16,商务管理在746所院校中排名25。
3. 专业设置与培养方向
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汇集中美两校最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培养方案,紧跟时代步伐,倾力打造三个以数据科学为特色的本科专业。三个专业的培养和建设方向可以抽象成“数据、量化、决策”,以数据为基础,以量化为手段,进行科学分析决策。结合中美双方优质教育资源及文化特长,让特拉华数据科学学子享受国际化教育模式以及中国严谨科学的培养模式,为国家及社会提供国际化的高精尖人才。
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本土国际化路径,采用国际化课程体系设计,中美精英师资团队共同授课,以培养具备扎实的数据科学理论基础和广阔的数据应用视野、具有全球胜任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为基本目标,努力打造跨学科交叉领域的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高地。
4. 双学位、双注册
西南财经大学和特拉华大学双学位:对满足毕业和双方授位要求的合格毕业生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特拉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双注册:学生同时注册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和特拉华大学学生,同时享受两校教育资源。
5. 培养模式
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考试统一招生,录取学生是西南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院培养模式为4+0,即在我院完成本科四年的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西南财经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特拉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如学业和语言成绩达到要求,学生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2+2或3+1等模式)
6. 英文授课
中美双方优秀教师协力执教,英文授课模式,通过精心设计的系统培养课程,培养严谨思维逻辑,批判性思维、英文学术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7. 师资力量
学院汇聚两校名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通识教育及专业教育。中方教师团队由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师资组成。根据两校协议,美方将重点选拔在国际和美国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来合作办学机构任教,其中教授占比近40%、副教授占比约35%。选拔的授课师资需经联合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接受我校教学评估。
8.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及学院设立了不同类别和层级的奖学金。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和研究能力优异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新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此外,还有多层次各类校企联合奖学金,其中包括 “农行奖学金” 、“铸信奖学金” 、“浙能奖(助)学金” 、 “乐天(LOTTE)奖学金”、西南财经大学“中行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9. 毕业证书及费用
中方: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美方:以及美国特拉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模式:4+0
学费:7.6万元(人民币)/年
住宿:1200元(人民币)/年
书费:自理
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西南财经大学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西南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学校相关规定;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拟订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西南财经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我校生源结构、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录取。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2.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级差法”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3.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4.报考双语实验班以及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我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国防生以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应当谨慎填报以上专业。
5.我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军检合格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7.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8)8709223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西南财经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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