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金博宝188官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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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 云南 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云南省高职院校扩招工作部署,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学校高职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紧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建设,把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 毕业生 就业率 与 就业 质量稳步上升,社会、家长、学生认可度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下设“五院两部”,分别是工程技术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部和基础教学部,共设置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52个专业,涵盖了土木建筑、 医药 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文化 艺术 、交通运输、教育与 体育 、水利、 财经 商贸、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共管理与服务、能源动力与材料、新闻传播等专业大类,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高铁、空中乘务实训模拟舱和医学基础综合实验实训室、口腔修复工艺技术实训室等,设施先进齐备。
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学校是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院校、安宁市“花园式单位”。2020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中《2020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 专科学校 评价》课题范围1299所学校,学校蝉联云南省民办专科第一,云南省专科(含公办)第8名,全国1299所学校中排名第429名。
二、报名、 志愿 填报及体检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
(1)符合2021年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 毕业 生、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中等教育阶段(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9月22至24日。
确认截止时间:9月24日17:00。
已参加过202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
1.报名方式。参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0〕72号)和《云南省2021年普高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执行。(报名入口)。
2.考生类型。考生网上报名时,退役军人选择“退役军人扩招”,下岗工人选择“下岗工人扩招”,农民工选择“农民工扩招”,高素质农民选择“高素质农民扩招”,基层农技人员选择“基层农技人员扩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灵活就业人员扩招”。现场确认时,确认点工作人员应逐一核对考生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同等学力人员由有关厅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于10月9日前完成,并在 填报志愿 前公示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志愿填报确认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12至14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要求参照《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执行。
(四)报名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 收费标准 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报名收费130元/生。考生需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确认点缴费,考生必须对个人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
(五)体检
已参加过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体检。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协调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使用数字化体检系统,在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命题依据为《2021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依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说明,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不分招生专业。考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测试,高职扩招考试说明、考试方案于2021年10月9日前在本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至2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个人准 考证 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招生录取
本次高职扩招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和各高职扩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2021年10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招生院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七、资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每年还设立了“铭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金”,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形成了以奖、助、贷、补、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助体系。
八、培养方式及毕业 证书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仅招收 学习 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的学生,学制3年,在校期间学生修完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毕业证 书 ,证书学校名称: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870811、68870812
举报电话:0871-68870813
网址:www.ynenc.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5号
2021年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39号)和《 云南 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581(省内报考代码5371)。
3.学校地址:主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16号)、羊甫校区(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义路村2号)。
4.学校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 理工 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扩招专业学制:三年(全日制)。
7. 学费 :5000元/学年·生。
8.扩招专业及计划:以云南省教育厅、招考院公布为准。
9.学历 证书 :学生达到 毕业 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书 ,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10.招生范围及对象:
(1)符合2021年符合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2)应(往)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和灵活 就业 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第二章 录取规则
1.学校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2.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 志愿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说明
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学校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www.kmtdzy.cn。
2.招生咨询电话:0871-64883442、64883443。
3.邮编:650208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国标代码:12556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学校地址: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金盾苑1号,邮政编码:650211
第八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务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目前,学院开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6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另外,还开设有安全防范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警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等9个普通专业。
第九条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5省(区、市)招生。
(二)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计算机信息类、体育类、教育类、经济管理类的考生),面向云南省招生。
第十条招生计划: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警察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招生条件要求: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未来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未来就业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要求考生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相貌端庄,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矫正视力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该专业实行淘汰制培养,学生到校报到后需进行面试和考核,不合格者调剂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本专业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以航空安保技能培养为核心,培养满足民航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的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生确定合格入学后即签订培养及就业推荐协议。
(二)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志愿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符合《司法警官院校招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和体能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符合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要求,政审合格。政审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2、身体条件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肢体功能障碍,心理健康。
(2)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3)单侧*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
(4)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5)嗅觉正常。
(6)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7)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
(8)无《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规定的各种疾病。
3、体能条件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并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与合格标准见下表。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
考生体能测试前需自行评估身体状况,若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合格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并合格。
第十三条招生组织机构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语专业采用“2+1”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到对象国合作院校学习,赴泰国学习费用约为35000元(以上费用包含支付给对象国的学费、交通费、生活费、办理签证费用)。赴对象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第十五条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在提前专科批录取,普通专业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二)填报了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报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 )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时间预定为2021年7月,地点设在昆明,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由面试组老师使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看外语。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看外语。
第十七条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118金宝搏app下载英语。
第十九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入学,未经学院批准,超过新生报到截止日期3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学院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相应的奖励办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 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2021年招生的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4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学生毕业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的有关规定,可参加当年面向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择优录用;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择业。普通专业学生毕业时,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7339459、67337161、63854966(最后一个号码仅在7、8月使用)
(二)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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