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如何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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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包括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包括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如下:
首先,我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过于陈旧和单一,很多专业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有些院校对于新兴专业的设置又过于滞后,导致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
其次,我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培养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三个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四个层次的相对完整的体系。
2021年,全国共有高职(专科)学校1486所;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52.58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2.9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590.10万人。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
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如何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要求,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与终身培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特制定本计划。一、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业院校办学基础能力显著提高,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并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中央战略部署,全国上下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当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已进入开局阶段。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展开,职业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不断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是,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同一类型、不同阶段和层次的教育未能有效衔接。系统化人才培养理念没有形成,职业学校学生继续深造渠道还不畅通,中高职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体系、教学与考试评价等方面存在脱节、断层或重复等问题,这已成为制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首要因素,是影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突出障碍,必须尽快解决。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职业教育使命重大,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刻不容缓。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发展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场攻坚战,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抓住重点,整体规划,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努力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改善民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系统培养人才观念为先导,以学制和招生制度改革为基础,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核心,以课程衔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按照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总体目标
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对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系统设计;改革职业教育学制和招生考试制度;以市场为主导统筹中高职专业设置;构建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和教材体系;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中高职衔接的招生、管理、教学和评价制度体系,形成中高职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到2015年,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学制、课程体系、专业设置、教学模式、校际合作、教师培养培训、质量评价、行业指导、实训装备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建设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经济结构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衔接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格局,为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三)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注重顶层设计。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着眼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着眼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教育结构的有机衔接和紧密沟通,统筹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引领,为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提供正确方向和有力保障。
2.坚持问题入手,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各地发展实际情况,找准制约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研究破解方法和途径。抓住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对症施治,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力争一年一个新变化,三年实现全局大改观。
3.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特色建设。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引领,围绕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中高职衔接模式和体系。
4.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做好建设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切忌“一刀切”和“大帮哄”。鼓励各地从国情、省情和区情出发,探索中高职衔接的具体模式,实现多样化、多形式发展。对西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给予支持,促进区域间和城乡间的中高职衔接工作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与主要内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重点实施“十大计划”,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程,提升职业教育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计划
按照顶层设计、分类指导、鼓励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完善多样化入学选拨模式,大力推广“知识加技能”的考核评价方式,逐步形成以统考招生、对口招生、单独招生为主,技能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为补充,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学生多样选择、学校自主选拔、社会有效监督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规律和特点的招生工作体系。
1. 推广“知识加技能”的考核评价招生办法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的需求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情况,在普通高中教育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在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考科目设置或评价体系中增加对考生运用技术技能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在录取要求中逐步加大技能科目成绩所占权重。高等职业学校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考试部分重点考核考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所应具备的文化知识,可使用高考部分科目成绩或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组织相关考试。技能科目考试由各省统一组织,可一年多次考试,选择最高成绩使用。
2.探索职业技能考核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批准部分高等职业校试点,高考前依据本校组织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结合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要求中所占权重由试点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
3. 完善以技能考核为主的中职对口招生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职业学校要综合考虑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毕业生数量、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等因素,在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招生考试中,完善以职业技能和专业基础为重点的相关考核,逐步建以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考试录取方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
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与建筑结构研究?
建筑设计专业建筑结构课程特点建筑结构课程是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在众多设计课程中,建筑结构课程属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建筑结构设计理论基础,在进行建筑构思和设计中,具有基本的结构件逻辑与体系概念,增强建筑设计中结构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做出比较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建筑方案设计。一座建筑物能够得以实现,结构往往具有关键的作用。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建筑设计专业需要同结构专业密切配合,建筑设计师往往需要具备相当深入全面的结构知识。所以,建筑结构课程对于建筑设计专业的学生而言,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意义。
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建筑结构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定位
课程定位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筑结构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定位,二是建筑结构课程自身的定位。在建筑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中,设计类课程是核心课程,技能类课程是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类课程则是建筑设计的支撑。在实际教授和学习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理论类课程的部分。过分的强调设计表现或者计算机操作,让学生在工作后很难掌握建筑设计工程性的本质。在具体的教学定位中,只关注理论知识而忽视与实践结合,这样首先单纯的理论教学容易导致枯燥的教学氛围,其次过分强调力学计算等内容的应试教育会让学生错误地形成了“结构无用”的认知。
2.课程内容
在建筑设计工作中,具体的结构设计、结构计算、结构制图有专门的结构设计师负责。作为建筑师,需要在方案设计阶段有良好的结构逻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与结构设计专业有效配合,在施工阶段能够及时与结构设计师一起解决现场问题。传统意义上的建筑结构教学主要强调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等内容的教学,忽视了结构构造、结构体系、结构比选的内容,缺少结构专业、结构图纸及结构配合等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一方面加大了不必要的学习难度,而且也导致了学习效果不好,实际应用不足的普遍现象。
3.课程教材
现有建筑结构教材大多数都是将土木工程专业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教材加以简单的删减和改写而成,没有考虑建筑学专业的学习目的和要求。教材中含有大量的结构计算,让建筑设计专业学生觉得难度大,不愿读。在现有教材中,大多数是内容过多,还涉及一些不常见的构件,和土木专业的课本区别不大。同时,教材版本没有及时改版更新也是建筑结构教材存在的普遍现象。在优秀建筑设计作品层出不穷的当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技术的产生往往先于教材的更新,很多结构设计非常优秀的建筑案例应该被采用到建筑设计专业的结构教材里来,与时俱进充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建筑结构课程的实践教学思考
1.兼顾课程体系的课程设置
建筑设计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5年,而高职院校学习年限为3年,想要充分完成课程体系适应市场需求,具有一定难度。所以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兼顾整体课程体系,既让学生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同时与设计类课程保持良好的互动性和延续性。在课程开设时间上,建筑结构课程应相对靠前,在学生经过一定建筑设计课程的学习后,这时学生已经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基础认知和设计需求,结合建筑结构课程的学习,对后续建筑设计课程起到积极的作用。
2.面向职业需求的授课内容
高职院校的教学有其职业需求的特殊性,建筑结构的授课内容也应紧密面向具体工作。从建筑设计的工作实际出发,建筑设计师所需要的结构知识主要在于结构设计、结构配合和注册考试等方面。高职学校建筑设计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助理建筑师、建筑绘图员等工作,结构配合作为最重要的部分,决定了授课内容应该以此为主,着重强调培养学生的结构施工图纸阅读、结构专业图纸对接、建筑结构协同优化等能力。另外,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应按照“实用、够用”的原则,适量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建筑设计本身是强调实践的工作,建筑结构的学习更应该注重实际运用。在教学内容上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安排一定的实训操作、工地教学,丰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结构认知。
3.观念取代概念的授课理念
在大部分的理论课程学习中,概念推导、公式计算往往是课程的重点。从建筑设计师整个职业培养,职业规划的角度来看,传统的授课理念把建筑专业的结构教学视为土木专业结构教学的简化版,而没有真正认识到在现实工作中二者的相互配合,协调创造。不管是从助理建筑师、主创建筑师、主任建筑师等不同的职业阶段,还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阶段,具有结构观念往往比了解结构概念具有更普遍的意义。
在职业分工日趋细化的趋势下,具有结构观念的建筑设计师和结构设计师的配合是实现优秀建筑设计作品的前提,所以在以建筑结构为代表的理论课程授课理念中,应该在概念学习的基础上培养设计观念。这样不但能够在有效的时间内,充分体现高职院校教学的实践意义,同时对于专业本身设计能力的调高,工作素养的锻炼也能起到积极的效果。
结语建筑设计是一门强调实践的艺术类型,建筑设计师工作是一项强调多专业配合的工作。在高职院校中,建筑设计专业又具有时间短,重实际的特点。因此,充分考虑实际教学现实和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建筑结构教学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优化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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